台江县实施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到一年的新公司)。(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2018年以来任意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供应商须为参加本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负面记录,资信良好的企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具体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参数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台江县实施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采购项目 | / | / | / | / |
三、商务要求
(一)项目地点
项目地点:台江县
(二)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满足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签订约定。
(四)履约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四、评审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从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按照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向低分别依次推荐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投标单位,采购人按照顺序确定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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