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变更,涉及保证金账户及履约保证金条款调整。
详细内容
公告标题
1、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交纳专户为:开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安顺市塔山东路支行,账号:132019539070,联系电话:0851-33526998。现更改为:保证金指定账号0333001400000001,开户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原招标文件信息费交纳专户为:保证金指定账号:0333001400000001,开户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更改为:服务费结算账户开户名: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安顺西秀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16147287,联系电话:0851-33526998;联系人:黄海萍
3、原招标文件27.2:中标人需向安顺学院交纳采购纸质图书总价5%(18.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实际中标家数对以上履约保证金进行均摊)。同时,为保证所采购图书质量与服务,规避不合理价中标的风险,如中标人报价折扣低于7折或高于8折,采购人有权加收中标人均摊的双倍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现更改为:中标单位收到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之日须向招标单位(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主要涉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和信息费交纳专户的变更,以及履约保证金条款的调整。原投标保证金账户变更为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信息费交纳账户变更为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在安顺西秀富民村镇银行的账户。履约保证金由原采购总价的5%(18.5万元)调整为中标金额的10%,并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