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通知
各供应商:
我单位采购的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电梯项目(项目编号:93-ZC2018-2-212),于2018年6月29日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质(2008)38号文件,电梯安装企业在其许可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必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删除相应条款内容如下:
一、采购文件中采购公告及第3.4.2《响应文件》第(2)资格文件第B项的“制造商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更正为:“制造商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二、报名时间延至:2018年7月11日17:30时前;
三、谈判保证金交纳时间延至:2018年7月11日17:30时前。
四、递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延至:2018年7月12日10:00时,并于当日10:20时前解密响应文件;
五、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并制作响应文件。
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