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各投标人:
我单位实施的“毕节金海湖新区《201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以下内容作出修改;
1、原文:第一章 谈判公告中的“1.5.3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现修改为:1.5.3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原文:第三章 谈判须知中的资格文件部分“B.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现修改为:B.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原文:第七章附件 基础报价书中的“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93-ZC2016-2-211号《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
现修改为“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93-ZC2018-2-211号《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
其他的内容不变,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毕节金海湖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