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明区人民大道及配套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服务采购
原项目名称:南明区人民大道及配套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2018-CG-022
项目序列号:2018-ZFCG-1440
项目联系人:刘先发
项目联系电话:18585008009
采购方式:公开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8月3日
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名称:“南明区人民大道及配套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现变更为:“南明区人民大道及配套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服务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二)原公告第7条“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项下内容全部修为:
(1)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贵阳市人民大道(南明段)道路工程一期工程和瑞花广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两个部分:①贵阳市人民大道(南明段)道路工程一期工程为新建市政道路,道路全长1320米,道路标准段宽度40米,设计时速为50千米/小时。道路起于中山西路,途径都司路(菱形立交)、瑞金南路、贵惠路等主要道路,道路终点接下穿瑞金南路并形成菱形立交。道路全线共设置2座立交(都司路菱形立交、瑞金南路菱形立交)、1座主要桥梁(筑城广场南明河大桥)、6个地下通道(含管廊预留通道)、2组公交港湾停靠站。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力照明工程、交通工程、边坡挡墙、附属设施等工程。②瑞花广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位于现瑞金南路与文化路、贵惠路交叉口(含瑞花广场),连接轻轨一号线筑城广场站、拟建的中天文化广场地下商业,项目占地面积23926.81平方米。项目局部三层,总建筑面积36543.58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5173.8平方米,通道面积5029.586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2506.22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23833.974平方米,停车位594个,以及配套建设水、电、讯、路、绿化、环卫等附属基础设施。
(2) 投资规模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85332.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含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费用)约10952.53万元,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费用约124000.00万元(包括征地拆迁费110000.00万元和管线迁改14000.00万元),预备费约6493.18万元,项目静态总投资(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费用+预备费)约226778.34万元,建设期利息约13735.12万元,项目动态总投资(项目静态总投资+建设期利息)约240513.46万元。
(3)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17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运营维护期15年。
(4)资金筹措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设为动态总投资的20%,即48102.69万元。其中,贵阳南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南明区政府以货币方式出资12025.67万元,出资比例为25%,中标人以货币方式出资36077.02万元,出资比例为75%。如中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及负责投融资、施工的成员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其他成员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1%。项目资本金由贵阳南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标人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分期到位,但不得影响项目建设和融资,且项目资本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原则上在2018年到位项目资本金的60%、2019年到位项目资本金的40%,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双方应就出资时间和金额进行协商。如因项目融资需要而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须报南明区政府书面同意,由贵阳南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标人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加出资。
(5)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中标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贵阳市南明区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完成项目工程投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需提供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公司通过获得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以弥补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6)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运作,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社会资本即中标人,并由中标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贵阳南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贵阳市南明区合资设立项目公司。中标人对贵阳南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先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贵阳甲秀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完成后的贵阳甲秀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道路工程和地下空间工程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并获得使用者付费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南明区政府指定机构。
(7)采购数量:1
(8)采购预算:2405134600元,最高限额:2405134600元
(三)原公告中有“招标文件”的地方均修改为“资格预审文件”。
(四)将原公告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28日10:00”修改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29日 10:00 ”。
(五)原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8月29日09: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修改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8月30日14: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原公告中“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8月29日09:30”修改为:“资格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8月30日14:00 ”。
(七)原公告中“开标地点”修改为“审查地点”
(八)原公告中“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年08月03日至2018年08月29日 09:30”修改为:“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年08月03日至2018年8月30日14:00 ”
(九)将原公告中“PPP项目:否”修改为:“PPP项目:是”
(十)删除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的条款。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11.PPP项目:是
12.采购人名称: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厅大厦西楼16楼
14.项目联系人:刘先发
联系电话:18585008009
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