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金沙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中标金额分别为1256500元、1260000元和1260000元。
详细内容
毕节市公共资源入场交易证明书
编号(2022-000743)
2022-522401-F52-D01-1988
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入场交易证明书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已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事宜。特此证明。
| 项目名称 |
金沙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进场登记号) |
93ZC2022A530 |
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转让人)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代理机构 |
贵州星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政府采购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04日 |
公示时间 |
2022年07月26日 |
第一中标人(中标供应商、竞得人、受让人) |
贵州金沙金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成交、竞得、受让)金额(单位:元) |
1256500 |
第二中标人(中标供应商、竞得人、受让人) |
贵州仟胜凯旋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成交、竞得、受让)金额(单位:元) |
1260000 |
第三中标人(中标供应商、竞得人、受让人) |
金沙县林海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成交、竞得、受让)金额(单位:元) |
1260000 |
发证单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22年08月10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毕节市公共资源入场交易证明书,涉及金沙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93ZC2022A530,由金沙县人民法院作为招标人,贵州星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代理机构。项目类型为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告时间为2022年07月04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07月26日。第一中标人为贵州金沙金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1256500元;第二中标人为贵州仟胜凯旋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1260000元;第三中标人为金沙县林海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1260000元。发证单位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为2022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