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2019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县级森林植被恢复)造林项目苗木(二次)采购需求公示
一、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4)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或非现金(微信、支付宝扫码)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缴纳采购招标文件费。
二、特殊资格要求:
无
三、采购清单及规格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苗木名称 | 种类 | 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 数量(株) | 备注 |
1 | 金丽黄桃 | 嫁接苗 | 嫁接苗,嫁接口以上1厘米处检量直径≧0.5厘米,苗高≧1.0米,苗龄1-2年。 | 38000 | |
2 | 金陵黄露 | 嫁接苗 | 嫁接苗,嫁接口以上1厘米处检量直径≧0.5厘米,苗高≧1.0米,苗龄1-2年。 | 242000 | |
3 | 凤凰李 | 嫁接苗 | 嫁接苗,嫁接口以上1厘米处检量直径≧0.5厘米,苗高≧1.0米,苗龄1-2年。 | 174000 | |
4 | 黄金李 | 嫁接苗 | 嫁接苗,嫁接口以上1厘米处检量直径≧0.5厘米,苗高≧1.0米,苗龄1-2年。 | 100000 | |
5 | 恐龙蛋李 | 嫁接苗 | 嫁接苗,嫁接口以上1厘米处检量直径≧0.5厘米,苗高≧1.0米,苗龄1-2年。 | 38000 | |
6 | 吴茱萸 | 扦插苗 | 1年生扦插苗,苗高50cm以上,地径 1.0cm 以上。 | 1000 | |
7 | 小桂花 | 移植苗 | 地径2.0厘米以上,树高≥1.5米。 | 120000 | |
8 | 大桂花 | 移植苗 | 米径5厘米以上,树高≥1.5米,土球≥40厘米,全冠。 | 2000 | |
9 | 红豆杉 | 移植苗 | 地径2.5厘米以上,树高≥2.0米。 | 35000 | |
10 | 油茶 | 嫁接苗 | 2-3年生营养袋嫁接苗,苗高40cm以上,地径 0.4cm 以上。 | 118480 | |
11 | 杉木 | 播种苗 | 地径0.4厘米以上,苗高≥26厘米。 | 2475200 | |
合计 | 3343680 |
2、样品清单
序号 | 苗木名称 | 种类 | 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 数量(株) | 备注 |
1 | 金丽黄桃 | 嫁接苗 | 嫁接苗,嫁接口以上1厘米处检量直径≧0.5厘米,苗高≧1.0米,苗龄1-2年。 | 1 | |
2 | 金陵黄露 | 嫁接苗 | 嫁接苗,嫁接口以上1厘米处检量直径≧0.5厘米,苗高≧1.0米,苗龄1-2年。 | 1 | |
3 | 凤凰李 | 嫁接苗 | 嫁接苗,嫁接口以上1厘米处检量直径≧0.5厘米,苗高≧1.0米,苗龄1-2年。 | 1 | |
4 | 黄金李 | 嫁接苗 | 嫁接苗,嫁接口以上1厘米处检量直径≧0.5厘米,苗高≧1.0米,苗龄1-2年。 | 1 | |
5 | 恐龙蛋李 | 嫁接苗 | 嫁接苗,嫁接口以上1厘米处检量直径≧0.5厘米,苗高≧1.0米,苗龄1-2年。 | 1 | |
6 | 吴茱萸 | 扦插苗 | 1年生扦插苗,苗高50cm以上,地径 1.0cm 以上。 | 1 | |
7 | 小桂花 | 移植苗 | 地径2.0厘米以上,树高≥1.5米。 | 1 | |
8 | 红豆杉 | 移植苗 | 地径2.5厘米以上,树高≥2.0米。 | 1 | |
9 | 油茶 | 嫁接苗 | 2-3年生营养袋嫁接苗,苗高40cm以上,地径 0.4cm 以上。 | 1 | |
10 | 杉木 | 播种苗 | 地径0.4厘米以上,苗高≥26厘米。 | 1 | |
合计 | 11 |
四、商务要求
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供货。
2、服务地点:剑河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采购方有关质量技术要求。
3.1所有采购的种苗由成交单位负责起苗、包装、运输。运输方式由成交人自行确定,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包装必须达到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3.2种苗要求品种纯正无假苗,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根系完好;
3.3存放时间:种苗挖取后存放及运输时间不能超过 3 天;
3.4种苗质量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执行,同时应符合采购人对该产品指定要求;供货方 保证种苗质量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要求,供货方对种苗质量负完全责任。
4、售后服务:
4.1免费质量养护期限不低于1个月,期间若所种植的苗木死亡,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响应,必须在两日内补齐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质量养护期自双方验收之日起算。
5、验收方式:
5.1由剑河县林业局组织相关部门按采购招标文件进行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2中标供应商不能按合同数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按合同总造价罚款 30%补偿给采购人的损失,如在供苗期间验收发现苗木品种、苗木来源区域不符的,采购方可全部拒收并终止合同,拒付所有苗木款;
5.3未经采购方的同意,中标商擅自发货造成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5.4中标商必须制定完善的技术培训方案, 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进行培训及指导;必须对采购方的种植进行技术跟踪服务;
5.5评标结束后,采购方有权对第一中标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若发现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6、质保期:本项目的质保期为:3个月。
7、成活率:本项目的苗木成活率为95%。
五、付款方式:
本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初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证明),甲方视财政拨付情况5年内付清(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商定)。
九、其他事项
六、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最高的供应商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报价及技术服务要求、服务方案、相关业绩、供货时间、付款方式、商业信誉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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