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农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服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3GC2022A4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毕节市农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1.更正前内容
4 | 政策性加分 | 5分 | 1、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投标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出具的品目清单所在页和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车辆的合格证,以及生产商营业执照,根据营业执照中的“住所或经营地址”为判断是否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 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 |
2.更正后内容
4 | 政策性加分 | 5分 | 1、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投标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出具的品目清单所在页和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 |
- 本次更正不影响开标时间,故开标时间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出后,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因未重新下载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而导致不能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农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
联系人:高晋
联系方式:15761684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楼23层)
项目联系人: 缪工
联系电话:15108518251
附件:招标文件.毕节农投实业劳务派遣服务(6.13更正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