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老城区城北片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单位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3ZC2022C2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纳雍县老城区城北片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单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第四章
将“4.2.3 在此次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更改为“4.2.3 在此次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应作废标处理”
(二)第七章
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6% (联合体 X%)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更改为“7.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1.1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通知,小企业(或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7.1.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次影响开标时间,故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05月20日10:00时。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出后,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已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的,请撤回并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上传,否则因未重新下载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而导致不能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纳雍县水务局
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3号办公楼7楼
联系方式:周女士(13765883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贵州审盎然商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纳雍县雍和世纪城小区
联系方式:代方慧(19985077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方慧
电 话:19985077413
附件:(审核稿)纳雍县老城区城北片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单位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