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岑巩县老年养护楼标准化改造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的第11项:“11、劳动力支持:保证聘用当地劳动力不少于20人,贫困户优先,必须与项目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当地村委会达成农民工用工协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当地村委会公章及相关的负责人签字的协议原件扫描件为准。格式自拟,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更改为:“11、投标人须提供《优先使用当地贫困劳动力承诺》,中标后保证聘用当地劳动力不少于20人,贫困户优先,必须与项目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当地村委会达成用工协议。格式自拟,不提供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更改为: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 ||||||||||||||||||
岑巩县民政局(贵州钟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25年08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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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