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受清镇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就清镇市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2013年度示范村(寨)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进行采购,已于2014年09月23日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阳市政府采购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由于原招标文件对是否提供样品到评标现场没有表述清楚,而该项目技术要求较高,采购资金相对较大,又属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实事项目(“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为了确保采购的产品质量,所以必须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到评标现场,并对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的相应地方做出更正原因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清镇市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2013年度示范村(寨)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
原招标项目编号:GZZJ公2014-039
原公告日期:2014年09月23日
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阳市政府采购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原“第四章招标需求” “一、项目说明及要求”下增加条款“(10)样品:投标供应商须按采购货物名称分别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单独的电池片、胶体蓄电池和光源灯具样品。评标工作结束后,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供应商把样品交采购人保存,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未中标人在采购人处自行领取样品,中标人样品继续由采购人保存至项目实施完毕通过验收。”
2.原评分标准技术分中“所投产品的样品性能情况(提供样品图片及说明)(满分8分)差:0-1分 中:1-3分 良:3-5分优:5-8分”更正为:“所投产品的样品性能情况(提供样品、样品图片及说明)(满分8分)差:0-1 分 中:1-3分良:3-5分 优:5-8分 注:样品不全、样品与图片不符以及不符合招标需求的一律评为差给分”。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清镇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清镇市青龙路39号
联系人:刘星
联系电话:0851-252237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318号贵州省体育馆第四层
联系人:谭璐瑶
电话/传真:/0851-8251458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09月29日
温馨提示:
根据《关于调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场内交易流程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5月1日起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将不能参加在中心举行的政府采购活动,为不影响您在上述时限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及时到我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