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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行政中心中央空调主机安装及后端修复项目-剑河县行政中心中央空调主机安装及后端修复项目

2014-11-24 查看 1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剑河县行政中心中央空调主机安装及后端修复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BRR14-GZ-ZB-66



二、项目名称:剑河县行政中心中央空调主机安装及后端修复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剑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四、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8日



七、更正内容:


1、项目名称:“剑河县行政中心中央空调主机安装及后端修复项目”更改为“剑河县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机房前端整改项目”(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也以此名称)。


2、招标公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5.须提供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OHSAS环保体系认证证书;OHSAS14001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此条内容删除。


3、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第三部分投标单位须知三、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递交招标代理机构: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经销商须提供);5、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6、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8、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9、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0、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修改为:


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递交招标代理机构: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经销商须提供);5、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6、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7、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8、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2)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定标方法:二、产品技术参数分:基本分值为14分,按下列办法评分:


(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以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最低价为最低。


(二)提供的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修改为:


二、产品技术参数分:基本分值为9分,按下列办法评分:


(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


(二)提供的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三)提供所投主机设备产品优异性的专利证书(国家专利)(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得分最多不超过3分。



(3)四、产品质量证明资料基本分值为5分


提供的产品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能效标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TDP认证的,得5分,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修改为:


四、产品质量证明资料基本分值为10分


1、提供的产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完全提供5分,缺一个1分,扣完为止。


2、提供完整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告的,得5分,缺一个扣2分,未提供不得分。(详见答疑文件)



八、如本更正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相冲突,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对此给各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14时30分前



6、开标时间更改为:2014年12月11日14时30分




采购人:剑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开成

联系电话:0855-5228143



项目联系人:宋艺



联系电话:0855-8124871传真:0855-8124592







招标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