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科技文化中心大剧院座椅采购的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我中心组织的科技文化中心大剧院座椅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BJZC-2012-031号),采购人提出对部分招标要求修改,经咨询相关专家,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和澄清:
一、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贵州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更正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1.5.2改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于2013年2月20日10:00-16:00提供原件至本中心政府采购部窗口供审验)”,1.5.3改为“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必须于2013年2月20日10:00-16:00提供原件至本中心政府采购部窗口供审验);”
三、第3章增加“3.1.6投标人必须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于2013年2月20日10:00-16:00提供“1.5.2、1.5.3”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至本中心政府采购部窗口供审验,经审验合格的才能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其余部分做相应修改。
四、标的物采购清单更改如下:
采购清单的第7条作出修改,并增加第8条。
7、安装及布线要求:
(1)电动伸缩装置的布线及总控制台等,达到控制电动伸缩装置联动的使用要求。
(2)带电动伸缩装置的座椅内部含表决器连接装置(需与智能化施工单位协调)。
(3)座椅等标的物的安装达到使用要求
8、达到标的物安装要求的土建工程
(1)影剧院座椅下安装所需的预埋件及安装要求的混凝土找平等。
(2)影剧院座椅台阶下送风口的修改。(中标单位提供现场实际平面布置图,经业主方批准后,封台阶上原送风口和开台阶上送风口)
(3)达到标的物安装要求的土建工程按¥40万元(暂定价)统一报价(含在投标总标价中),中标单位提供现场实际平面图,经业主方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预算,报财政政审定后,按审定价进行施工。
五、第4章 “定标原则4.2.2”改为“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1、2、3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排序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后确定中标人。经考察,当第1中标候选人不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生产实力、标的物质量、业绩等及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不真实)时,顺延考察第2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至第3中标候选人(以采购人、本中心能接受其报价且报经毕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为前提)。经按序考察完全满足采购项目需要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者。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列为中标候选人”
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更改如下:
1、购买《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为” 2013年2月19日上班时间前”。
2、开标时间改为“2013年2月21日10:00时”。
3、投标(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改为“2013年2月21日8:00时,解密时间当日10:00时”。
4、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改为“2013年2月20日18:00时”。
5、资格原件提交时间改为“2013年1月20日10:00-16:00时”。
六、招标文件其余事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特此公告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