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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金海湖新区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机场路响水段)所需苗木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17-03-03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毕节金海湖新区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机场路响水段)所需苗木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采购的毕节金海湖新区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机场路响水段)所需苗木采购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原文件 第六章6.1 技术商务分评分标准

6.1.2 商务分评分标准

4

投标人业绩(满分8分)

2014年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项目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没一个得4分。投标人完成过项目合同金额为500万元-1000万元的,每一个得2分。投标人完成过项目合同金额为500万元以下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分8分(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现修改为:

6.1.2 商务分评分标准

4

投标人业绩(满分8分)

2014年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项目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一个得4分。投标人完成过项目合同金额为500万元-1000万元的,每一个得2分。投标人完成过项目合同金额为500万元以下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分8分(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1. 原文件 第六章:

注:投标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按单价计算金额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按单价计算金额为准。供应商《投标书》中的《投标总报价书》没有按《招标文件》“附件 1”的格式填报并盖章签名的或《工程量清单》没有按《招标文件》“附件 3”的格式填报并盖章签名的无效。


现修改为:

注:投标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按单价计算金额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按单价计算金额为准。供应商《投标书》中的《投标总报价书》没有按《招标文件》“附件 1”的格式填报并盖章签名的或《工程量清单》没有按《招标文件》“附件 5”的格式填报并盖章签名的无效。


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此次修改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毕节金海湖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附件:

机场响水段1.jpg

机场响水段2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