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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金海湖新区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杭瑞路双山段)所需苗木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17-03-02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毕节金海湖新区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杭瑞路双山段)所需苗木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采购的毕节金海湖新区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杭瑞路双山段)所需苗木采购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文件第三章 3.4.2 投标文件的构成(1)资格文件:

D.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材料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均需具备有效证件。

现修改为:

D.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均需具备有效证件。

招标文件中均删除对造价员的要求。

二、原文件 第三章 3.4.2 2.《投标报价书》的内容中

B.《工程量清单》: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5”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经评审的预算价作招标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及数量等不得更改,各项报价之和必须等于总价,封面加盖造价师及造价员章。对应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报价符合性审查项);

现修改为:

B.《工程量清单》: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5”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经评审的预算价作招标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及数量等不得更改,各项报价之和必须等于总价,封面加盖造价师章。对应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报价符合性审查项);

三、原文件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7.3.4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采用“3:5:2”比例分三年拨付。

现修改为:

7.3.4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采用“5:3:2”比例分三年拨付。

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此次修改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毕节金海湖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


附件:

杭瑞路双山段1.jpg

杭瑞路双山段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