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资质资格第2条第(2)点及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供2016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关于评分细则公司状况第1点规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盈利且运作良好得2分(提供2016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不提供得0分);”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 上午09时30分。
四、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