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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五里江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黎平县五里江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017-03-31 查看 4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黎平县五里江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


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黎平县五里江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原项目名称:黎平县五里江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编号:黎财采(2017)011号


4、项目序列号:黎财采(2017)011号


5、项目联系人: 陆贤文


6、项目联系电话: 18285507807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3月28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9.1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中的商务部分综合实力第1点:“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能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为准),得3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现更改为“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得3分。(提供原件备查)”;


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5点:“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且在贵州担任过环境监测网络类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更改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产品的性能与需求的吻合程度中的第3条“为保证所购仪器产品的质控的准确性,本项目所购产品必须具有加标回收功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更改为“投标产品的性能与需求的吻合程度中的第3条“为保证所购仪器产品的质控的准确性,本项目所购产品必须具有加标回收功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本地区同类项目经验中的第2条“在贵州省国内有良好的水质自动站建设业绩”更改为:“在国内有良好的水质自动站建设业绩”;


9.2招标文件中除以上内容更改以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11、PPP项目:否


12、采购人名称:黎平县环境保护局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富水南路富都大厦16楼50号


项目联系人: 杨欢


联系电话: 13595564458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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