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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第一中学新校区会堂等座椅采购变更公告

2016-01-0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毕节市第一中学新校区会堂等座椅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我中心毕节市第一中学委托组织的毕节市第一中学新校区会堂等座椅采购项目(BJZC-2015-232号),因有供应商质疑,经采购人确认,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一、删除项

  1. 删除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1.5.7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标的物(产品详细技术指标所列7项)具有省级及以上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 删除 第三章 招标须知3.4.2投标文件的构成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内容:(1)资格文件中“F.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标的物(产品详细技术指标所列7项)具有省级及以上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 删除 第三章 招标须知3.4.2投标文件的构成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内容:(2)技术文件,C.投标样品及材质小样中:“?提供的实物样品及材质小样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实物样品可进行破坏性取样检测)”。

二、修改项

  1. 第六章 评分标准 6.1.1技术分评分标准 序号 1中第8项由原来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优1项得0.4分,最高得4分。”改为:“检测结果每优1项得0.4分,最高得4分”。

  2. 在第六章 评分标准 6.1.1技术分评分标准 序号 1,评分项目:产品详细技术指标得分的备注栏中将原内容“所有检测报告均需为具有省级及以上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改为:“所有检测报告均需为具有省级及以上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达到招标要求的,且为投标人自身送检的,否则不得分。”

三、增加项

在第六章 评分标准 6.1.1技术分评分标准的评分表正下方增加:“备注:没有提供样品的不得样品分”

四、本项目登录系统报名及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截止时间调整为2016年1月18日17:30时,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1月19日10:00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更改为2016年1月19日10:20时前。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更改,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报名供应商登录系统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会影响《招标文件》的上传。

特此变更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4日


附件:

毕节市第一中学新校区会堂等座椅采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