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条项目内容中:“A包二小片区城市棚户区采购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7410.22平方米,预算为固定价1914.5万元; B包棚户区改造项目土产公司、黄家桥片区采购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5371.44平方米,预算为固定价1387.28万;C包石门坎二期城市棚户区采购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3975.84平方米,预算为固定价1027.20万元;D包石门坎一期城市棚户区采购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10929.60 平方米,预算为固定价2823.77万元;E包新街城市棚户区采购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5090.40平方米,预算为固定价1269.65万;F包岩溶片区城市棚户区采购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4382.40平方米,预算为固定价1130.66万元。”更正为“A包二小片区城市棚户区采购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00平方米,预算为固定价1914.5万元;B包棚户区改造项目土产公司、黄家桥片区采购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5100.00平方米,预算为固定价1387.28万; C包石门坎二期城市棚户区采购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3800.00平方米,预算为固定价1027.20万元; D包石门坎一期城市棚户区采购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10700.00 平方米,预算为固定价2823.77万元;E包新街城市棚户区采购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4800.00平方米,预算为固定价1269.65万;F包岩溶片区城市棚户区采购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4200.00平方米,预算为固定价1130.66万元。”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