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城区、乡镇门(楼)牌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都匀市城区、乡镇门(楼)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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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项目名称:都匀市城区、乡镇门(楼)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编号:JHZB2016-001HW
·4、项目序列号:JHZB2016-001HW
·5、项目联系人:石女士
·6、项目联系电话:0854-7102567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2016-01-21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27页“二、门(楼)牌技术参数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33-2008《地名标志》和GB/T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现更正为:“删除第27页“二、门(楼)牌技术参数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33-2008《地名标志》和GB/T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2)原招标文件第27页“三、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在铝板与反光膜之间增印都匀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和房屋信息二维码,二维码支持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扫描。”现更正为:“投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在门牌(楼牌)上增印都匀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和房屋信息二维码并加盖透明保护膜,加盖透明的保护膜不影响二维码的扫描,二维码支持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扫描。”(3)原招标文件第27页“二、门(楼)牌技术参数 ★8、亮度指标:初始亮度>10000,暗环境下10h余辉≥3。”现更正为:“★8、亮度指标:初始亮度>10000。”(4)原招标文件第27页“三、其他要求2、样品要求:此次提供的样品须投标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33-2008《地名标志》和GB/T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自行设计,其中二维码和印刷字体印在铝板与反光膜之间,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版面须包含有两个二维码(样品二维码自行设计)及门牌编号(自行设计,如:XXX路XXX号)。”现更正为:“2、样品要求:此次提供的样品须投标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33-2008《地名标志》和GB/T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自行设计,其中规格以此次招标文件“设备采购一览表”要求为准,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版面须包含有两个二维码(样品二维码自行设计)及门牌编号(自行设计,如:XXX路XXX号)并加盖透明保护膜。”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11、ppp项目:否
·12、采购人名称:都匀市公安局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o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都匀市剑江中路64号5楼
o项目联系人:石女士
o联系电话:0854-7102567
o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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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