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我公司受威宁泰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的贵州省威宁县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部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93-ZC2017-1-283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中3.4.2(1)资格文件B.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三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必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6.1.2商务分评分标准第3项工期中“承诺在30日历天基础上”有误,现更正为:“承诺在60日历天基础上”。
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延期至2017年9月1日17:30时,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9月4日10:00时。
其余事项不变。
威宁泰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科勒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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