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局采购毕节“乌蒙云”信息化建设项目(三次)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采购的“毕节市公安局采购毕节“乌蒙云”信息化建设项目(三次)”,现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作以修改:
一、第3章 投标须知
3.4.2 投标文件的构成(包含但不仅限于):
原文件:
2.《投标报价书》的内容:
A.《投标报价书》: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写;
B.《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3”制作(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招标设备清单技术要求”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加★的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产品供应商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并指明位置,报价符合性审查项);
现修改为:
2.《投标报价书》的内容:
A.《投标报价书》: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写;
B.《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3”制作(报价符合性审查项);
二、招标文件附件4中的招标设备清单中有个别地方出现前后不一致,现已改正。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此次变更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予以谅解。
特此变更
毕节市公安局
2017年6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