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毕节市干部交流用房家具家电采购(三次)项目变更通知,涉及时间及保证金等关键信息调整。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交流用房家具家电采购(三次)
详细内容
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交流用房家具家电采购(三次)变更通知
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交流用房家具家电采购(三次)变更通知
各投标人:
“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交流用房家具家电采购(三次)”项目招标编号:93-ZC2016-2-279号,现对该项目谈判文件作以下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谈判文件。
| 原文 |
修改 |
| 1.7.2 登录系统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08:30时至2017年5月 8日17:30时 |
1.7.2登录系统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08:30时至2017年5月9日17:30时 |
| 1.7.5 标书费、谈判保证金交纳: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5月8日17:30时前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标书费接受公司基本帐户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且确保在2017年5月8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2017年5月8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7.5 标书费、谈判保证金交纳: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5月9日17:30时前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标书费接受公司基本帐户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且确保在2017年5月9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2017年5月9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8.1谈判时间:2017年5月9日10:00时 |
1.8.1谈判时间:2017年5月10日10:00时 |
| 1.8.3谈判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10:00分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时2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 |
1.8.3谈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10:00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时2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 |
| 3.1.5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5月7日17:3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谈判会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本中心,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
3.1.5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5月9日17:3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谈判会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本中心,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
| ⑵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以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在2017 年5月9日10时00分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当 日10时20分前解密响应文件。 |
⑵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以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在2017 年5月10日10时00分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 当日10时20分前解密响应文件。 |
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请给予谅解为谢。
特此通知!
招标人: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
完整摘要
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关于干部交流用房家具家电采购(三次)项目的变更通知。公告中明确指出,项目招标编号为93-ZC2016-2-279号,主要涉及谈判文件的修改,包括报名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时间等关键信息的调整。此外,采购清单内容也有所变更。公告强调,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提醒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后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