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雍县公安局技术实验室配套设备
采购项目的延期公告
各供应商:
现对纳雍县公安局技术实验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93-ZC2017-1-116号)作如下更正:
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第6.1条技术与商务分评分标准第4款第(1)小条,原内容为:“投标人同时且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每缺一项不得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
2、为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到2017年6月12日10:00时,上传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2日10:00时前,并于当日10:20时解密投票文件。
贵州科勒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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