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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水环境监测分中心补充建设)进口设备采购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2017-05-26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黔南州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水环境监测分中心补充建设)进口设备采购

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 黔南州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水环境监测分中心补充建设)进口设备采购

2、原项目名称: 黔南州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水环境监测分中心补充建设)进口设备采购

3、项目编号: GZJLZB2017021

4、项目序列号: 黔南公易采(2017)0288号

5、项目联系人: 胡立刚

6、项目联系电话: 0854-8285320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 2017-05-18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1、招标文件第6页“原子吸收分光仪(带石墨炉,带自动进样品)”中:“★2.6.1样品数目:不少于140。”更正为“2.6.1样品数目:不少于140。”,招标文件第7页“原装进口品牌电脑、激光打印机”更正为“知名品牌电脑、激光打印机”。 2、招标文件第8页“连续流动分析仪 1.6 检测器”中增加“1.6.3 比色计采用避光设计。”。 3、招标文件第10页“连续流动分析仪”中“2.2.2:100以上自动进样器2台”更正为“2.2.2:100以上自动进样器3台”;“2.2.3:单双光束比色计 6套”更正为“2.2.3:单通道双光束比色计 6套”;“2.2.4:循环冷却水装置(-20℃,进口压缩机)1套”更正为“2.2.4:循环冷却水装置(10℃,进口压缩机)1套”。 4、招标文件第20页“3.评分细则 技术部分(55分) 样品评价”中 “提供(先分光技术)双光束数字式比色计实物的得10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比色计为重要部件)”更正为“提供双光束比色计实物的得10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提供避光设计的比色计实物的得10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比色计暗室反应为重要指标)”更正为“提供避光设计的比色计实物的得10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11、ppp项目: 否

12、采购人名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3栋21层

项目联系人:李建航

联系电话:0851-85503618

附件:

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