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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法院审判服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2017-11-22 查看 2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澄清公告


各供应商:

我公司代理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法院审判服项目(二次)【项目编号:93-ZC2017-2-431号】,因笔误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谈判公告中写成“标书费接受公司基本帐户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且确保在2017年11月14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2017年14月10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作如下澄清:标书费接受公司基本帐户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且确保在2017年11月23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2017年11月23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贵州合义凯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

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