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榕江县中小学图书采购招标文件澄清,评标办法修改。
详细内容
榕江县中小学图书采购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八、评标办法(2)评审项目及分值,产品质量保证:投标单位在贵州省有分公司的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及服务场所证明原件,提供原件及核实方式。)" 更改为:"投标单位在贵州省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贵州省内成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或办事处售后服务场所证明原件,提供原件及核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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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摘要
榕江县中小学图书采购招标文件澄清,对评标办法中关于产品质量保证的评审项目及分值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成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得分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