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我公司发布的毕节金海湖新区2016年双山棚户区改造项目(归化安置点)B区电梯采购项目(编号:93-ZC2018-1-021号)经过研讨,现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6章评标标准6.1.1序号3中:“所投品牌具备电梯防溜车保护装置专利的得3分”修改为:所投产品中具备电梯防溜车装置(系统)相关专利的得3分。
二、《招标文件》第6章评标标准6.1.2序号6中:“制造商被列为省级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基地的得5分”修改为:制造商被列为省级及以上电梯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基地(站、点)的得5分。
贵州毕节双山建设投标有限公司
贵州世联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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