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织金县“天网工程”三期建设项目招标(二次)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
我公司代理招标的织金县“天网工程”三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编号93-ZC2017-1-460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条款:4.1.5参加投标的不同投标人,如参加投标的核心产品(1600万像素高清高点摄像机、核心交换机)品牌完全一致的,视为同一投标人,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其他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4.1.5参加投标的不同投标人,如提供核心产品(1600万像素高清高点摄像机、核心交换机)是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起计算)。
三、投标人报价时须考虑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电费,该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四、按原定开标时间(2018年1月31日10时00分)开标,现延期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定于2018年2月14日10时00分,并于当日10:2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17时00分。
招标人:织金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