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水电维护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澄清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
现对我单位组织的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水电维护维保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93-ZC2019-2-266)的谈判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原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1.5.3及谈判文件第三章(2)资格文件:B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现澄清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其它不变,给各投标供应商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由于各投标供应商自己未能查看相关网站带来的后果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