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团结乡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澄清公告,项目编号93-ZC2019-1-409,修正招标文件关于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为“同时提供”而非“或提供”,以系统下载文件为准。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团结乡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后补项目采购太阳能路灯
详细内容
团结乡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后补项目采购太阳能路灯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我单位代理的“团结乡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后补项目采购太阳能路灯,项目编号:93-ZC2019-1-409”,现作出以下澄清:招标文件第三章3.5.3.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1)资格文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资格审查项)”电子交易系统中的设置有误,设置成“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格审查项)”,请各投标人以系统中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贵州严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完整摘要
本澄清公告针对团结乡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后补项目采购太阳能路灯项目(项目编号:93-ZC2019-1-409)发布。公告指出招标文件第三章3.5.3.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中关于资格文件的要求存在错误:原规定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但电子交易系统中的设置有误,错误显示为“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告要求各投标人以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贵州严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