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项目名称:盘州市鸡场坪镇违停违法抓拍系统设备安装项目
2、项目名称:盘州市鸡场坪镇违停违法抓拍系统设备安装项目
3、项目编号:LPS-2020-002
4、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25569001
5、项目联系人: 张工
6、项目联系电话:0851-86160355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0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变更与澄清 ):
盘州市鸡场坪镇违停违法抓拍系统设备安装项目变更及澄清
1、原项目名称:盘州市鸡场坪镇违停违法抓拍系统设备安装项目
2、项目名称:盘州市鸡场坪镇违停违法抓拍系统设备安装项目
3、项目编号:LPS-2020-002
4、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25569001
5、项目联系人: 张工
6、项目联系电话:15186204687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0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变更与澄清 )
1、评分细则
原评分细则
一、报价得分(30分)
项目 | 评分标准 |
报价 (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投标报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2.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二、技术、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共70分):
评分项目 | 项目 | 评分说明 | 分值 |
商务分 30分 | 企业类似业绩 | 提供1个类似业绩计3分,提供2个业绩得5分,(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原件为准) | 5分 |
工期承诺 | 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工期作出书面承诺。承诺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的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 | 1分 | |
售后服务 | 1、承诺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采购人回复,5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的得3分; 2、在贵州省内有服务网点的得5分;(以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为准)。本项评分最高5分。 | 8分 | |
投标人实力及信誉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少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的得4分(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相关施工经验及提供贵州境内样板工程介绍及建设方证明文件加3分. | 12分 | |
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得4分;(以提供证件的原件为准) | 4分 | ||
技术分 40分 | 技术 指标 | 1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完全满足得10分,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 10分 |
施工技术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 | 安装施工方案评分,好:12-8分(含8),中8-4分(含4),差4-0分。 | 12分 | |
安装调试技术措施评分,好:8-5分(含5),中5-2分(含2),差2-0分。 | 8分 | ||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评分,好:5-3分(含3),中3-1分(含1),差1-0分。 | 5分 | ||
质量保障措施评分,好:5-3分(含3),中3-1分(含1),差1-0分。 | 5分 |
三、政策性加分(5分)
附加分5分 | 政策性加分 | (1)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最高得分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分 |
现修改为:
评分细则
一、报价得分(30分)
项目 | 评分标准 |
报价 (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投标报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3.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二、技术、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共70分):
评分项目 | 项目 | 评分说明 | 分值 |
商务分 30分 | 企业类似业绩 | 提供近两年(2018年-至今)监控类、通信类项目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为10分。(需要提供合同关键证明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10分 |
工期承诺 | 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工期作出书面承诺。承诺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的得5分,不承诺不得分。 | 5分 | |
售后服务 | 1、承诺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采购人回复,5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的得4分; 2、在贵州省内有服务网点的得6分;(以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本项评分最高6分。 | 10分 | |
投标人实力及信誉 | 投标人近5年(近5年是指:2015、2016、2017、2018、2019)中任意一年获得省级工商部门颁发“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分 | |
技术分 40分 | 技术 指标 | 1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完全满足得10分,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 10分 |
施工技术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 | 安装施工方案评分,好:12-8分(含8),中8-4分(含4),差4-0分。 | 12分 | |
安装调试技术措施评分,好:8-5分(含5),中5-2分(含2),差2-0分。 | 8分 | ||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评分,好:5-3分(含3),中3-1分(含1),差1-0分。 | 5分 | ||
质量保障措施评分,好:5-3分(含3),中3-1分(含1),差1-0分。 | 5分 |
三、政策性加分(5分)
附加分5分 | 政策性加分 | (1)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最高得分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分 |
2、开标时间及保证金时间
原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5 月12日11时00分 现修改为: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5 月26日11时00分,原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年04月21日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2日10时30分止;现修改为:2020年04月21日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26日10时30分止;
采购人:盘州市鸡场坪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2020-05-26 11:00:00
11、ppp项目:否
12、采购人名称:盘州市鸡场坪镇人民政府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烈变国际广场6楼
15、项目联系人:任工
16、联系电话:15086494987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