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项目名称:贵州省民政厅儿童之家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名称:贵州省民政厅儿童之家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CJZYGZ[2020]042
4、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27972001
5、项目联系人: 梁山
6、项目联系电话:1878511241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28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变更与澄清 ):
各投标人:
贵州省民政厅儿童之家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一、关于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原文:交货期(包含供货、安装、调试期);品目一~二:合同签订后90日内,品目三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采购货物设备运抵安装,安装到需方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修改为:交货期(包含供货、安装、调试期):品目一~品目三统一为:第一批货物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15个县级安置点供货、安装及调试;第二批货物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剩余县级安置点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关于验收方式
原文:验收方式:以县为单位进行安装、验收。各县货到安装完毕后,由招标人各县级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修改为:验收方式: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配送点完成配送,并且提供成品检测报告、原材料检测报告以及验收申请,由各县民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和省民政厅统一要求组织验收以县为单位进行初步验收。省民政厅将聘请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检,完成最终验收。必要时将产品交至县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不符合招标及投标响应要求的,视为验收不合格,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三、关于履约保证金
原文:不要求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
修改为:供应商在签署合同前向采购人(民政厅)交纳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
四、关于付款方式
原文:以县为单位,所有采购货物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后,经县组织验收后支付金额为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无息支付,在验收工程中,若未通过验收,不给予支付任何项目款项。
修改为:以县为单位,所有采购货物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后,由各县民政局按合同金额100%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后无息退还。
五、关于提交样品
招标文件中样品清单最新修改内容如下:
| 品目名 | 样品清单 | 数量 | 单位 |
| 品目一:儿童标识标牌制作、书架、黑板、档案柜等 | 标识标牌 | 1 | 个 |
| 书架 | 1 | 个 | |
| 黑板 | 1 | 个 | |
| 档案柜 | 1 | 个 | |
| 灭火器 | 2 | 个 | |
| 消防箱 | 1 | 个 | |
| 品目二:儿童桌椅、四人办公桌 | 儿童桌 | 1 | 张 |
| 儿童椅 | 2 | 把 | |
| 四人办公桌 | 1 | 套 | |
| 职员椅 | 1 | 把 | |
| 品目三:投影仪、电脑、打印机 | / | / | / |
六、关于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
1)补充:品目一儿童标识标牌制作规格参数(参考“附件儿童标识标牌制作规格参数”),备注:该标识标牌制作规格和相关图样款式后期将根据采购人要求最终确认后方可实施。
2)品目一书架原文“规格:1200*800*300mm/个,约1m2,备注:相关尺寸要求可根据现场环境进行变更,按照采购人要求定制,但每个儿童之家不得低于20平方米。可增加儿童之家logo设计元素,制作生产前需经由采购人确认。”删除“备注内容”修改为:“规格:1200*800*300mm/个,约1m2”
“规格:款式”修改为:
“规格:款式
3)品目一钢制文件柜原文:“规格:1200mm*400mm*1750mm。”修改为:“规格:850mm*400mm*1750mm。”
4)品目三电脑原文:“规格:7、显示器及键鼠:同品牌19.5寸LED显示器、具有低蓝光护眼功能、原厂键盘鼠标;”修改为:“7、显示器及键鼠:同品牌≥19.5寸LED显示器、具有低蓝光护眼功能、原厂键盘鼠标;”
品目三打印机原文:“规格:2、A4打印22页/分钟、A5打印32页/分钟;”修改为:“2、A4打印不低于22页/分钟、A5打印不低于32页/分钟;”
“规格:5、打印分辨率1200*600dpi;”修改为:“5、打印分辨率≥1200*600dpi;”。
七、关于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品目一:标识标牌、书架、黑板、档案柜评分要求中:
第3项产品及原材料质量:(1)增加书架成品检测报告;
(2)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变更为:①提供钢板须符合QB/T 3826-1999(2009)检测标准,其中表面理化性能要求硬度≥4H,附着力≥0级,冲击强度符合检测标准,中性盐雾试验≥120h,耐蚀等级≥10级。②提供塑粉须符合HG/T 2006-2006(2017)检测标准,其中重金属含量溶性铅≤0.1mg/kg,可溶性镉≤0.02mg/kg,可溶性铬≤1.0mg/kg,可溶性汞≤0.08mg/kg。③提供热熔胶须符合GB 18583-2008检测标准,其中有害物质含量游离甲醛≤0.03g/kg。④提供轨道须符合QB/T 3826-1999(2009)检测标准,其中中性盐雾试验≥120h,检测结果≥10级。⑤提供拉手须符合QB/T 3826-1999(2009)检测标准,其中中性盐雾试验≥18h,检测结果≥10级。⑥提供封边条须符合QB/T 4463-2013(2017)检测标准,其中耐干热性符合检测标准、耐磨性符合检测标准、耐开裂性(耐龟裂性)≥1级、耐冷热循环性符合检测标准、甲醛释放量≤0.1mg/kg。⑦提供胶水须符合HG/T 2727-2010(2017)、GB 18583-2008检测标准,其中有害物质含量游离甲醛≤0.7g/kg,总挥发性有机物小于等于68.4g/L。⑧提供饰面中纤板须符合GB/T 102-2017,GB18580-2017检测标准,其中表面胶合强度≥1.01Mpa,表面耐划痕符合检测标准,表面耐磨磨耗值≤43,表面情况符合检测标准,表面耐龟裂≥5级,甲醛释放量≤0.029mg/kg。
注:①提供以上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发布前,由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检验报告须带有CMA、CNAS标识,检验报告的检验类别为:抽样检验(含委托抽样);检验报告内容中应体现各项检测指标均显示为合格,(以上检验报告需提供同一家产品制造商检验报告均有效)。
②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内体现,开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和检测报告发票原件查验,全部提供得8分,缺一项得0分。”
第4项:样品增加书架。
第5项:产品认证情况中所有提及的认证删除认证范围。
第6项:企业信用和综合实力
原文:(2)“投标人具有广告、标牌制作生产能力的得3 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变更为:(2)投标人具有广告、标牌安装能力的得 3 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原文:(3)“投标人可通过自行踏勘后,提供书架设计方案图,方案设计合理、美观、科学的得 3 分;方案设计欠佳、不够科学的得 1 分。”
变更为:(3)“投标人提供生产企业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基本制作设备:高精密异型滚涂UV柔性生产线、横向自动上料式推台锯、高速电脑裁板机、喷涂设备、重型单台面移动式加工中心、全自动封边机、全部提供得5分,缺一项不得分。(确保公司生产能力及质量,以上设备开标时需提供发票原件,设备发票需提供同一家产品制造商设备发票均有效。”
删除:(4)“方案设计增加儿童之家书架温馨图样,且设计合理的得2分,缺项或欠佳的得0分。”
品目三:投影仪、电脑、打印机评分要求中:
第3项综合实力(2分):“投标企业具备软件认证企业证书及高新企业认证证书得 2 分。投标企业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变更为综合实力(2分)“投标企业具备软件认证企业证书及高新企业认证证书得 2 分。”
八、投标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包1:
包2:
包3:
11、ppp项目:否
12、采购人名称:贵州省民政厅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CBD中心B1座8楼3号
15、项目联系人:詹炯
16、联系电话:0851-85212059
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