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下坝院区(疫情救治机构)信息化跨院区智能数据中心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终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原项目名称: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下坝院区(疫情救治机构)信息化跨院区智能数据中心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终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3、项目编号:THZB2020- 426CG
4、项目序列号:2020-ZFCG-1576
5、项目联系人:刘玉瑶、翁婉秋
6、项目联系电话: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04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品目一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31页“服务器计算虚拟化”参数第14条内容 2、原招标文件第47页“项目建设期” 原为:签订合同后,在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项目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并交付使用。 变更为: 项目建设期:签订合同后,在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并交付使用。 3、原招标文件第155页的评分表“技术分”中的“投标产品兼容及技术证明材料(21分)”之“4.提供技术对接证明材料(12分)”内的“以上证明材料格式见采购文件的格式范本,需由投标人和原生产厂商出具对接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全部满足得12分,任缺少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变更为: “以上证明材料格式见采购文件的格式范本,需由投标人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出具对接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全部满足得12分,任缺少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4、品目一技术对接证明材料的格式范本作出变更,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二)品目二 1、删除:原第58页“移动医护临床信息管理系统1.1软件兼性及性能要求”内容:“二维条码识别响应时间< 200ms, 二维码识别率> 99.9%,支持并发用户数> 1000; 并发用户数为 1000 时, 内存使用峰值小于 1GB。” 2、品目二商务要求的“交货期”原内容为:“2020 年 10 月 20 日前完成系统部署并上线进行试运行。其中业务交互系统平台(HSB医疗服务总线平台系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8 个月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变更为: “1、2020年10月15日前HIS系统、PACS系统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使用,进入试运行阶段。 2、2020年10月25日前无纸化智能病案管理系统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使用,进入试运行阶段。 3、2020年10月30日前移动医护临床信息管理系统、电子病历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使用,进入试运行阶段。 4、业务交互系统平台(HSB医疗服务总线平台系统)、CDR临床数据中心自合同签定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3、部分评分项的评分标准变更,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三)品目三 1、删除:序号1、2货物“电脑一体机”和3、4 项货物“电脑一体机”的最后一项技术参数“承诺与原有云桌面系统无缝对接。 ” 2、删除:序号5、6项货物“激光打印机”的“预热时间”技术要求 3、删除:序号19货物“医患沟通”的第30条技术参数“30、与原有医患沟通无缝对接,能与原院区多方互通,并能实现集中式统一管理。” 4、删除:序号20货物“移动医疗手持终端”的最后一项技术参数“与原有移动医护临床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5、删除:序号21货物“高拍仪”的最后一项技术参数“与原有无纸化应用系统无缝对接。” 6、删除:序号22货物“移动签字版”的最后一项技术参数“与原有电子签名系统和无纸化应用系统无缝对接” 7、部分评分项的评分标准变更,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8、品目三“交货期”原为“ 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使用,进入试运行阶段。” 变更为: “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以及采购人指定软件、业务系统、云桌面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以上变更内容详见更正公告附件。距离开标时间满足法定时限,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11、ppp项目:否
12、采购人名称: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建勘大厦16楼
项目联系人:刘玉瑶、翁婉秋
联系电话:0851-85828196-601
附件:更正公告附件(3个品目)-信息化.pdf
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2020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