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终端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3ZC2020D4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方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终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 9 月 21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澄清内容: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评分标准
| 商务分 | 43分 | ||
| 1 | 企业实力 | 2.投标人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齐全得5分,(其中一项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 18 |
现澄清为:
| 商务分 | 43分 | ||
| 1 | 企业实力 | 2.投标人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齐全得5分,(其中一项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 18 |
澄清日期:2020 年 9 月 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方县人民法院
地 址:大方县
联系方式:18185705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开行路金州大厦1301-1 室
联系方式:1376585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科长
电 话:1818570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