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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2020-09-30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 公告项目名称: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 原公告项目名称: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JHC2020J-172HW号
  • 项目序列号:/
  • 首次公告日期:2020-09-22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二、商务要求:1、项目建设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工作,并建设完毕使本项目投入正常使用。 2、质量保证期: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和运行后进入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1年,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部件按照特殊要求质保,且单项设备的质保不得低于原厂质保。3、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供应商不得以高于最高限价的价格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售后服务 (1)投标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设备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供应商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用产品及易损产品 中标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用设备及易损设备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5、产品验收标准 (1)验收内容:主要以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招投标文件和双方合同确认合同内容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逐一核查。 (2)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由招标代理机构邀请贵州省专家库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参加本项目的验收。 (3)验收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招标文件中有具体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 6、技术培训:供应商须承诺免费提供至少1次使用培训,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商务要求”内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有一条不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二、商务要求:1、项目建设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工作,并建设完毕使本项目投入正常使用。2、质量保证期: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和运行后进入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1年,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部件按照特殊要求质保,且单项设备的质保不得低于原厂质保。3、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供应商不得以高于最高限价的价格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售后服务 (1)投标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设备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供应商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用产品及易损产品 中标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用设备及易损设备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5、产品验收标准 (1)验收内容:主要以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招投标文件和双方合同确认合同内容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逐一核查。 (2)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由招标代理机构邀请贵州省专家库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参加本项目的验收。 (3)验收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招标文件中有具体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 6、技术培训:供应商须承诺免费提供至少1次使用培训,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供应商近3年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经查实作无效标处理。 7、其他要求:①中国范围内,在投标活动中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过的;②中国范围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失信黑名单的;③中国范围内,在投标活动中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围标或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商务要求”内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有一条不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其他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PPP项目:否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人名称: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宋工、韦工
  •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2号
  • 联系方式:0854-8283666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宋工、韦工
  • 联系方式:0854-8283666
  • 十二、附件

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此处附件所含的招标文件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查看,若投标人要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及时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填写投标信息、网上支付、下载招标文件三个步骤,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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