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5200000000037408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
首次公告日期:2021-04-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对采购文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A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B包技术要求做如下补充:技术要求:1.方案预审技术评审单位收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后,应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进行预审。了解和熟悉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水保方案主要内容,初步判断水保方案是否基本符合现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存在水土保持重大限制性因素、是否满足上会审查要求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预审无问题的,技术评审单位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联系现场踏勘专家、主体工程建设单位和水保方案编制单位,确定现场踏勘时间、线路,明确现场踏勘重点内容等后续工作安排;若主体工程(或水保方案)内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省水利厅,同时暂缓开展技术评审工作。2.现场勘察水土保持方案会议审查前,技术评审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或水利水电工程、资源环境等专业)专家对生产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了解和熟悉工程建设现场的实际情况,重点是对项目是否动工、选址及其组成、弃渣场、取料场、高陡边坡等内容进行调查,明确水土保持方案内容是否与现场一致,工程建设是否存在重大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等。3.会议审查技术评审单位按规定发出会议通知,邀请项目建设单位、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等代表参加,并邀请5人及以上单数专家成立专家组,包括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造价等专业专家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会审,会期半天至一天。技术评审单位根据与会专家和代表意见,形成技术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明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是否通过技术评审。4.方案复核和出具技术评审意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技术评审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按会审形成的技术评审意见,组织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对水保方案报告书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提交审查专家进行复核(复核工作一般由专家组组长完成,也可包括会审时明确提出需复核的其他专家组成员)。水土保持方案复核完成后,由技术评审单位出具予以通过技术评审的意见报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未通过技术评审的,由技术评审单位出具不予通过技术评审的意见报省水利厅,上报意见中应明确不能通过技术评审的原因和理由。5.水土保持方案信息录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单位应按照水利信息化建设要求,对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复核、维护水土保持方案相关信息、技术评审意见等相关内容。
更正日期:2021-04-23
三、其他事项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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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是对本地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水利厅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西湖巷34号
联系方式:0851-8593540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昱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合肥路70号恒大中央广场C1B栋419室
联系方式:0851-85809209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维、石玉圆
电话:18302528770
五、附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