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2021年20万羽小香鸡养殖项目(鸡饲料)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项目名称:榕江县2021年20万羽小香鸡养殖项目(鸡饲料)
原公告项目名称:榕江县2021年20万羽小香鸡养殖项目(鸡饲料)
项目编号:GZJF2021-1018
项目序列号:GZJF2021-1018
首次公告日期:2021-4-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10页 二、评标依据
1.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打分。
| 评分细则 | 实得分值 |
| 报价分 | 30分 |
| 商务分 | 50分 |
| 技术分 | 20分 |
| 总分 | 100分 |
| 政策性加分 | 5分 |
| 分值 | 评审内容与评审标准 | |
| 投标报价 (满分30分) | 报价分统一采用基准价法计算,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取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本投标供应商投标价×30。 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 注: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 |
| 技术部分(20分) | 招标文件参数部分(共20分) | 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2分,直到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
| 商务部分(满分50分) | 企业实力(24) | 1、生产企业获得地、州(市)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得3分(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2、生产企业获得省(地区)级经贸委颁发的“经济效益先进企业”的得5分(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3、生产企业获得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的得3分(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4、生产企业获得地、州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值亿元企业”的得5分(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5、生产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发展研究中心颁发的“地区100家最大工业企业”排位的得2分(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6、生产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发展研究中心颁发的“中国行业100家最大工业企业”食品加工排位的得2分(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7、生产企业获得省级(地区)饲料工业协会颁发的“十强企业”的得2分(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8、生产企业获得中国饲料工业协会颁发的“百强企业”的得2分(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 供货方案(10分) | 供货方案较完整且具体的得 10-6分,供货方案一般的得 4-3分,供货方案不够完整的得 2-1分。 | |
| 业绩(6分) | 提供近三年的有效同类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每提供 1 个有效业绩的得3分;满分6分。 | |
| 仓储能力(10分) | 投标单位在榕江县内设有仓库的得10分。在黔东南州、贵州省内设有仓库的得5分,在贵州省外设有仓库的得3分。 注:仓库为自有的,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仓库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所有者的房产证佐证(复印件备查)。 | |
现更正为:二、评标依据
1.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打分。
| 评分细则 | 实得分值 |
| 报价分 | 30分 |
| 商务分 | 40分 |
| 技术分 | 30分 |
| 总分 | 100分 |
| 政策性加分 | 5分 |
| 分值 | 评审内容与评审标准 | |
| 投标报价 (满分30分) | 报价分统一采用基准价法计算,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取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本投标供应商投标价×30。 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 注: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 |
| 技术部分(30分) | 招标文件参数部分(共30分) | 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0分,如出现负偏离本项分值为0分。 |
| 商务部分(满分40分) | 供货方案说明(6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详细供货方案: 包含:(1)交货地点;(2)交货时间;(3)交货方式;(4)运输条件;(5)货物质保期及验收方式说明;(6)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的处理期限及方式。 以上(1)-(6)项,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6分。 |
| 业绩(4分) | 提供近三年的有效同类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每提供 1 个有效业绩的得2分;满分4分。 | |
| 仓储能力(8分) | 投标单位在榕江县内设有仓库的得8分。在黔东南州、贵州省内(除榕江县外)设有仓库的得5分,在贵州省外设有仓库的得3分。 注:仓库为自有的,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仓库图片3张以上。 仓库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所有者的房产证佐证(复印件备查)和仓库图片3张以上。 | |
| 企业诚信要求(12分) | 投标供应商承诺自公司成立以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未受到财政部门处罚,提供未受到财政部门处罚承诺书的得6分。如提供虚假承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供应商承诺公司未有被查封、冻结、被执行以及商业违法等情形,须提供未有被查封、冻结、被执行以及商业违法承诺书和中国裁判文书查询截图的得6分。如提供虚假承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 |
| 现场阐述方案(10分) | 为保证本项目能如期顺利进行并完成验收,项目负责人到达开标现场阐述方案并回答专家提问(阐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畜牧师或兽医师高级及以上职称,阐述现场提供职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核验。 好的得10-9分;一般6-5分;差的得3-1分;无阐述的得0分。 | |
2、原招标文件P24页 五、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5人组成。
现修改为:五、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2人及评审专家5人,共7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原招标文件开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下午14时30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下午14时30分;
现招标文件开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下午14时30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下午14时30分
注: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PPP项目: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榕江县农业农村局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秀松
地址:凯里市万博荷香居2号楼2单元1701号
联系方式:1808452779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秀松联系方式:1808452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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