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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全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B包)变更公告

2021-08-31 查看 0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赫章县全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B包)

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3ZC2021A4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赫章县全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B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文件

1、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 2.1.5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 8 月 31 日 9 时 00 分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0000 元(以到账绑定时间为准)。

《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内容中

(1) 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中

C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报价书》的内容中

B.为保证学生就餐标准和质量,防止中标人低价中标后降低营养餐的质量,所有报价均为固定报价:70472400.00元。(高于或低于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第一节 技术要求中

进度付款:每日配送量由各包内配送点学校签收,中标人按月汇总,经赫章县教育科技局确认后,由县财政局拨付相关款项。合同签订时缴纳履约保证金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

5、第二节 商务要求中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定合同前),需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收款人名称及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向采购人交纳 3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

4.1 评标方法中4.1.2 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满分90 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出后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给予的技术商务分值与算术平均值的比值超过±30%(含30%)时,该成员应对其评分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和监督席不认可其说明时,该评分无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满分10 分)将由自己在《投标报价书》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获得,投标人综合分为: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商务得分+报价分。

4.2 定标原则中4.2.2 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1、2、3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按排序确定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当第1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排序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采购人、本公司能接受其报价且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为前提),以此类推至第3中标候选人。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相等时,以报价分高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报价分、技术与商务分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列为中标候选人。

5.9 投标报价书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书》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投标报价书》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响应。对通过审查的《投标报价书》计算价格分。

5.10 汇总报价符合性审查结果和综合得分。汇总统计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价格分和综合得分,汇总表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名确认。

2、现更改为: 2.1.5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9月15日 09 时 00 分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 元(以到账绑定时间为准),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2、《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内容:

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中

C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报价书》的内容中

B.为保证学生就餐标准和质量,防止中标人低价中标后降低营养餐的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34号)、《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管理办法》、《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通〔2012〕23号)等相关文件中不能克扣降低营养餐标准的规定,“为保证赫章县全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的质量和数量,本着不克扣、不截留、零利润、低成本的原则”、“本着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全部用于学生伙食”的要求,此次赫章县全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的报价采用固定报价。固定报价为:70472400.00元。(高于或低于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第一节 技术要求中

进度付款:每日配送量由各包内配送点学校签收,中标人按月汇总,经赫章县教育科技局确认后,由县财政局拨付相关款项。合同签订时缴纳履约保证金300万元或提供中标价10%的银行保函。

5、第二节 商务要求中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定合同前),需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收款人名称及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向采购人交纳 3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或提供中标价10%的银行保函。

4.1 评标方法中:

4.1.2 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满分 100 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出后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给予的技术商务分值与算术平均值的比值超过±30%(含30%)时,该成员应对其评分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和监督席不认可其说明时,该评分无效。投标人的价格分(不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综合分为: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4.2 定标原则中

4.2.2 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1、2、3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按排序确定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当第1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排序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至第3中标候选人。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相等时(保留四位小数)。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技术与商务分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8 投标报价书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书》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投标报价书》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响应。

5.9 汇总报价符合性审查结果和综合得分。汇总统计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综合得分,汇总表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名确认。

2、原投标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9:00分;

3、现投标截止日期变更为:2021年9月15日9:00分,并于当日 9:20 时前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且确保在2021 年9月15日 09 时 00 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

三、更正日期:2021年8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招标文件中增加的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详见附件(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赫章县教育科技局

地址:赫章县双河街道和平路23号

联系人:倪光贤

联系电话:0857-3229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2号楼16层)

联系人 :杨茜

联系电话:18076117755


附件:赫章B包变更三(1)(1)(1).pdf
附件:赫章县营养餐B包(定稿)(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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