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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智慧冷链农产品商贸城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第1次答疑澄清

2023-01-12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瓮安智慧冷链农产品商贸城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将“瓮安智慧冷链农产品商贸城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2.6招标范围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招标范围修改为: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后续服务等全部内容;

施工: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景观,2号、6号、7号、8号、9号楼工程(不含消防工程)。

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14.12.3 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修改为: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按 14.12.2 款的约定提交的最终竣工结算资料的60日内,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竣工款结清后 5 日内,发包人应将承包人按 14.2.1 款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返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应将发包人按 14.2.2 款约定提交的支付保函返还给发包人。

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4.2.1修改为:

14.2.1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金额和方式: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后,在承包人进场开工之日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合同总价3%作为实施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四、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四)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1. 施工用电修改为:

1.施工用电至红线内。

五、招标人联系人电话修改为:江先生、19184873113。

注:本次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澄清为准;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瓮安中铭农贸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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