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2021年韭黄种植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
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的普定县2021年韭黄种植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先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澄清或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相关资料明细表中
| 投标保证金 |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21年 月 日下午 16:0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现修改为:
| 投标保证金 |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21年 12月09日下午 16:0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2、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纪律和细则中综合评分细则里
| 商务部分 (25分) | 5 | 2、投标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云南、贵州)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的,每一项加 0.5分,最高不得超过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现修改为:
| 商务部分 (25分) | 5 | 2、投标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云南、贵州)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的,每一项加 0.5分,最高不得超过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其余地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文件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