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93ZC2022D2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纳雍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开标时间2022年4月27日10:00现递延至2022年4月28日10:00;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2022年4月27日10:00递延至2022年4月28日10:00;下载文件结束时间2022年4月27日10:00递延至2022年4月28日10:00; 投标文件上传结束时间2022年4月27日10:00递延至2022年4月28日10:00。
2.原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技术与商务评分标准(满分90分):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 ||
技术分 (45 分) | 对项目的理解与解读: 优: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与项目背景有充分的理解,服务方案内容翔实,具体实施过程中 可操作性强,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在项目管理中有全面周到的考虑和安排,完全符合委托方的需求,得 45分; 良: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项目背景相对了解,服务方案内容翔实,实施、项目定位、项 目管理有一定想法,与委托方的需求有一定出入,得 30分; 中: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项目背景不够了解,对项目定位、服务方案操作、实施和管理的构想不全面,与委托方的需求有较大出入, 得 15分; 差:对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背景不了解, 未能对项目定位、服务方案操作、实施和管理提出完整构想,与委托方的需求有明显矛盾,得 0 分。 | 0-45 分 |
商务分 (45分) | 1、业绩(15 分) 承担过县级(含县级)以上城镇基准地价等类似项目项目的,1个项目得1.5分,每增加一个加 1.5分,满分 15分。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0-15 分 |
2、项目负责人(15分) 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的得 5分,具有土地管理专业(或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5分,本项最高得 15分。 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2021年01月(含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 3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 0-15分 | |
投入的技术人员同时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3分;本项满分 15 分。 (本项同一人员不重复加分。供应商为其缴纳 2021年 01月(含 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 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5 分 | |
得分 | 90分 | |
现修改为: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 ||
技术分-服务方案 (45 分) | 1.明确权利异同原则: ①.能对政策、法规结合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进行全面阐述与分析,在基准地价内涵设定及价格水平确定中,明确体现其权利边界及其对价格的影响,内容完整、结合性强的10-15分。 ②.能基本体现不同时间及地域的政策理解,结合地方政治经济因素,服务方案科学、可操作的5-10分。 ③.未体现权利异同原则,未对服务地政策进行解读,考虑相关影响的0-5分。 | 0-15分 |
2.因地制宜原则: ①.能结合地理位置图,分析服务地地势差异、经济因素,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10-15分。 ②.能基本结合地方差异性,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方案制定,方案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5-10分。 ③.对地区因素未考虑或考虑不充分的,方案可操作性弱、不具针对性的0-5分。 | 0-15分 | |
3.内容阐述部分: ①.服务方案表述翔实、论述充分、结构完整严谨、逻辑性强的10-15分 ②.服务方案内容表述充分、文字叙述通顺、逻辑合理的5-10分。 ③.服务方案叙述不完整、逻辑关系混乱的0-5分 | 0-15分 | |
商务分 (45分) | 1、业绩(15 分) 承担过县级(含县级)以上城镇基准地价等类似项目项目的,1个项目得1.5分,每增加一个加 1.5分,满分 15分。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0-15 分 |
2、项目负责人(15分) 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的得 5分,具有土地管理专业(或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5分,本项最高得 15分。 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2021年01月(含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 3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 0-15分 | |
3、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5 分) 投入的技术人员同时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3分;本项满分 15 分。 (本项同一人员不重复加分。供应商为其缴纳 2021年 01月(含 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 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5 分 | |
得分 | 90分 | |
更正日期: 2022年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纳雍县发展大道农村淘宝
联系方式: 18212569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烨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纳雍县和瑞庭小区1栋3单元
联系方式: 18690732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8690732931
附件:纳雍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