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项目名称: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
原公告项目名称: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ZGJ-2022-06-02
项目序列号:GZGJ-2022-06-02
首次公告日期: 2022-7-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对小、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成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需自行提供证明材料)③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现更改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注:本采购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适用该政策加分)。
更正日期:2022-7-7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PPP项目: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亘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实地蔷薇国际19栋16-1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851-28681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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