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XHTC-FW-2025-11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贵州省中小企业管理诊断项目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94R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8-21 14:25: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现更正为: 标项1:对投标单位类型不作限制,任何投标主体都可参与投标; 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标项3: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 标项4:对投标单位类型不作限制,任何投标主体都可参与投标。 | ||||||
更正日期 : 2025-08-21 16:59:41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内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修改为:标项1:对投标单位类型不作限制,任何投标主体都可参与投标,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标项3: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标项4:对投标单位类型不作限制,任何投标主体都可参与投标。2、包1、包4对投标单位类型不作限制,任何投标主体都可参与投标。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非中小企业类型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包的投标。包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中型企业等非小微企业类型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包的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标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相关声明函,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将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85号
联 系 方 式: 0851-88668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惠源路龙湖揽境10栋2单元1楼
联 系 方 式: 1814355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桢婷、黄颖、李娅婷、张玟璐
电 话: 18143556677
更正公告-2025年贵州省中小企业管理诊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