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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总队黔南支队福泉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2025-08-26 查看 3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0220250008Z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州总队黔南支队福泉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81800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 评分标准--“四、服务承诺” 1.紧急(或临时)配送:针对采购人加急或临时配送订单,供应商承诺在 1.5 小时内完成供货得 2 分。2.未经采购人同意对拟派配送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3.定期回访服务:供应商承诺提供每月开展定期回访,主动和采购人沟通食材、配送服务工作的不足或有待改进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承诺函得 1 分。4.采购人要求配送的采购品目如出现缺货,供应商必须及时和采购人沟通,经采购人同意后以类似产品补齐,如发现供应商有备货不供货的,每发现一次从“食材配送费用”或“履约保证金”款项扣除 1000 元,提供承诺函得 2 分。评审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 1.紧急(或临时)配送:针对采购人加急或临时配送订单,供应商承诺在 1.5 小时内完成供货得 2 分。2.未经采购人同意对拟派配送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 供承诺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3.定期回访服务:供应商承诺提供每月开展定期回访,主动和采购人沟通食材、配送服务工作的不足或有待改进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承诺函得 2分。4.采购人要求配送的采购品目如出现缺货,供应商必须及时和采购人沟通,经采购人同意后以类似产品补齐,如发现供应商有备货不供货的,每发现一次从“食材配送费用”或“履约保证金”款项扣除 1000 元,提供承诺函得 3分。评审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
2 评分标准-“一、服务响应偏离情况” 针对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的“技术要求”服务内容,供应商需提供技术偏离表进行逐条应答,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用户需求书的指标应答情况进行打分:(1)“技术要求”全部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20 分;(2)“技术要求”有一项负偏离的本项为 0 分。评审依据: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服务响应情况表”,以响应情况为评审依据,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按照采购文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漏项,按负偏离扣分。 针对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的“技术要求”服务内容,供应商需提供技术偏离表进行逐条应答,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用户需求书的指标应答情况进行打分:(1)“技术要求”全部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25分;(2)“技术要求”有一项负偏离的本项为 0 分。评审依据: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服务响应情况表”,以响应情况为评审依据,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按照采购文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漏项,按负偏离扣分。
3 评分标准-“五、投标供应商实力”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O 质量体系认证、ISO 环境体系认证、ISO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8 分。评审要求: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 删除“五、投标供应商实力”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环西路
项目联系人:丁威
联系方式:15985448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2号
联系人:蒙学艳、姬天娇、韦梦纯
联系方式:08548283666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