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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省级重点(特色)专业更正公告

2025-07-29 查看 6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P520400202500079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电子商务省级重点(特色)专业
项目序列号: ZFCG202507071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 三 评审工作程序 26.2评分标准 标项2:电子商务专业课程资源库建设 评分标准(105分制) 标项2:电子商务专业课程资源库建设 评分标准(105分制) 标项2:电子商务专业课程资源库建设 评分标准(100分制)
2 采购文件 一、投标须知 10.政策鼓励 10.2 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详见评分细则)。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如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位计算。 删除该条内容
3 采购文件 三 评审工作程序 26.2评分标准 标项1:电子商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 评分标准(105分制) 标项1:电子商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 评分标准(105分制) 标项1:电子商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 评分标准(100分制)
4 采购文件 三 评审工作程序 26.2评分标准 标项2:电子商务专业课程资源库建设 评分标准(105分制) 政策加分 1.投标产品为节能或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有一项得0.3分,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2.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得3分。(投标主产品必须不低于本次采购项目预算的50%才能确定为投标主产品。) 删除该条评分内容
5 采购文件 三 评审工作程序 26.2评分标准 标项1:电子商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 评分标准(105分制) 政策加分 1.投标产品为节能或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有一项得0.3分,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2.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得3分。(投标主产品必须不低于本次采购项目预算的50%才能确定为投标主产品。) 删除该条评分内容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联系人: 张瑜
联系方式: 0851-38107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安顺市西秀区驼宝山住宅区1单元8楼
联系人: 王少辉
联系方式: 0851-33601877

特别提醒:

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ASTF格式)。
&nbsp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