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安顺产业发展园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精装设计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627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青安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 委托 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安顺市安顺产业发展园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精装设计(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599 (代理机构填写)号) 已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经评审,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未通过初步评审。建议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 2015 年10 月 28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西秀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