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号油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639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航空发动机研究所委托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 600号油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672号) 已于2015年10月29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经各位专家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了综合评议,结果如下:
四川省化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证件未提供原件,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够,山东齐阳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价封面无造价人员签字废标外,贵州化工建设公司油库电气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与提供清单不一致,作废标处理。四家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建议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5年11月9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平坝区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