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699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委托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716已于2015年11月18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开标验证情况,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由于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不能满足开标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失败。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5年12月1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