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榕江县2015年塔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 |||||
| 招 标 人 | 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代理机构 |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2月14日下午14时30分 | |||||
| 开标地点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 情况说明 | 经专家委员会评审,有五家投标企业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作流标处理. | |||||
| 公示期 | 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17日 |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单位:榕江县招标办 投诉电话:0855-6622327 | |||||
| 招标人: 日期:2015年12月15日 |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15年12月15日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12月15日 | ||||
附件查看: